P2P 交易规则

生效日期: 2026/6/12 · 更新日期: 2026/6/12 · v1.0

1. 总则

1.1. 本规则规范在 EIDEX 平台进行的 P2P 交易,是《用户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2. P2P 交易是指用户之间直接买卖数字资产。平台提供基础设施:发布广告、锁定交易的加密货币部分(escrow,托管)以及申诉程序。

1.3. 法币结算由交易双方在平台之外直接完成。公司不接收、不保管、不转移法币,不是支付中介,也不是结算的当事方。

1.4. P2P 服务仅向已完成验证的用户开放。

2. 广告

2.1. 卖方/买方发布广告,注明资产、价格或计价公式、交易限额以及可用的结算方式。

2.2. 广告和交易中填写的收付款信息必须属于用户本人。禁止使用第三方的收付款信息。

2.3. 禁止发布具有误导性的广告:实际条件与所述不符、隐藏费用、要求在交易金额之外额外付款。

3. 交易流程

3.1. 交易开启时,加密货币部分由平台自动锁定(escrow),并在交易完成或取消前保持锁定。

3.2. 买方须在交易规定的付款时限内完成付款,并且仅在实际转出全额后才点击「已付款」。

3.3. 卖方须核实全额款项确已到达本人账户,之后方可放行加密货币。仅凭截图或短信核实并不充分——请查看账户余额。

3.4. 若买方未在规定时限内付款,交易可被取消,托管资产退回卖方。

3.5. 与交易有关的沟通在平台的交易聊天中进行。交易聊天之外达成的约定在申诉处理时不予采信。

4. 禁止事项

在 P2P 服务中,禁止下列行为:

  • 使用第三方的收付款信息,或将本人收付款信息交予第三方用于结算;
  • 从以他人名义开立的账户付款,以及以此类账户收款;
  • 未实际付款却点击「已付款」;
  • 在款项实际到账之前放行加密货币;
  • 收到加密货币后撤回付款(chargeback);
  • 索取广告条件中未载明的额外手续费和款项;
  • 以交易中未载明的方式进行结算;
  • 将 P2P 用于洗钱、犯罪所得套现及其他非法活动;
  • 操纵价格和虚假交易。

5. 申诉

5.1. 交易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发起申诉。申诉期间托管资产保持锁定。

5.2. 双方须在指定期限内提交所要求的证据(对账单、付款凭证、交易往来记录)。未提交证据的,将作出不利于未提交方的认定。

5.3. 申诉决定依据本文件的规则和所提交的证据作出,在平台范围内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4. 提交伪造证据将导致账户被封禁。

6. 责任与处罚

6.1. 违反本规则的,公司有权:取消交易、限制 P2P 服务使用、封禁账户、在合规程序范围内扣留资产,并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向主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6.2. 对于平台之外法币结算中双方的行为,公司不承担责任。交易对手选择风险载于《风险提示》。

7. 手续费

P2P 服务手续费(如有)公布于平台的费用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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