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L/KYC 声明

生效日期: 2026/7/30 · 更新日期: 2026/7/30 · v2.0

1. 我们的立场

1.1. EIDEX 平台运营方(以下称“公司”)对洗钱、恐怖融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融资以及规避制裁的行为,采取零容忍原则。运营方的详细信息载于《用户协议》第 1 条。

1.2. 公司实施内部 AML/CFT(Anti-Money Laundering / Countering the Financing of Terrorism — 反洗钱/反恐怖融资)计划,该计划参照 FATF(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建议以及塞舌尔共和国适用法律制定。

1.3. 本声明系对我们做法的公开说明。详细的内部 AML/CFT 计划(包括程序、阈值和风险矩阵)已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并在收到合理请求时提供给交易对手、审计机构和主管机关。计划的部分参数不予公开,因为披露将降低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2. 合规职能的组织

2.1. 公司已指定负责 AML/CFT 计划的官员(MLRO — Money Laundering Reporting Officer,反洗钱报告官)。MLRO 有权暂停交易、启动审查并向主管机关提交报告,并直接向公司管理层负责。MLRO 的联系方式在收到合理请求时提供给交易对手和主管机关。

2.2. AML/CFT 计划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实行版本管理,并至少每 12 个月复核一次;在适用法律、制裁制度、产品线或风险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另行进行临时复核。

2.3. 职责涉及接纳与服务用户、交易监控或警报处理的员工,在任职时接受 AML/CFT 培训,其后定期接受培训。

2.4. 若个别职能(身份验证、区块链分析、制裁名单筛查)由外部服务商执行,遵守相关要求的责任仍由公司承担。服务商须经尽职调查后选定,其履职情况受到监控。

3. 用户验证(KYC)

3.1. 为使用账户功能(交易、内部转账、提币、P2P 交易),用户须完成强制性身份验证(KYC — Know Your Customer,了解你的客户)。验证须在进行交易和提币之前完成,而不仅限于提币环节。

3.2. 验证通过独立持牌身份识别服务商(Sumsub)进行,包括核验身份证件的真实性、生物特征在场核验(liveness,活体检测)、将证件数据与用户填写的数据进行比对,以及依据第 4 条所列名单进行筛查。

3.3. 平台采用分级验证;可用交易范围与每日限额取决于所达到的等级。当前等级与限额显示在用户个人账户的验证板块。

3.4. 即时兑换交易在交易层面接受核查(区块链分析,见第 6 条);在风险检查被触发时,公司有权随时要求完成 KYC。

3.5. 在证件到期、用户资料变更、交易性质发生重大变化或风险状况定期复核之后,公司有权要求重新验证(re-KYC)。

3.6. 未成年人(18 周岁以下者)以及与禁止或受限司法管辖区(《用户协议》第 3 条)有关联的人士,不予服务。为规避上述限制而使用 VPN、代理及其他隐藏实际所在地的手段,均予禁止。

3.7. 公司不开立亦不服务匿名账户和以虚构姓名开立的账户。为第三方以及来自第三方的交易(第三方充值与付款)均予禁止。

4. 制裁、PEP 与负面信息筛查

4.1. 在注册时以及其后持续地,对用户及与其相关联的人士依据制裁与限制措施名单进行筛查,包括:

  • OFAC(Office of Foreign Assets Control,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含 SDN 名单;
  •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综合制裁名单;
  • 欧盟综合制裁名单;
  • 英国制裁名单(UK HM Treasury / OFSI)。

4.2. 此外,还就是否属于政治公众人物(PEP — Politically Exposed Person)及其亲属和密切关联人进行筛查,并在公开来源中核查负面信息(adverse media)。

4.3. 筛查既在首次验证时进行,也以定期复筛方式进行:制裁名单更新时,此前已验证的用户将再次接受筛查。

4.4. 与制裁名单匹配构成立即冻结交易的依据。PEP 身份不当然导致拒绝服务,但会使该用户被归入较高风险类别,须强制适用强化审查(第 5 条)并由授权人员作出决定。

5. 风险为本方法

5.1. 每位用户均被赋予风险等级。评估时考虑:司法管辖区与居住地、筛查结果(第 4 条)、声明的平台使用目的、交易的性质与规模、所使用区块链地址与交易对手的风险状况,以及行为特征。

5.2. 风险等级决定审查深度、状况复核频率以及适用的限额。风险状况定期复核,并在触发事件发生时复核。

5.3. 对较高风险用户适用强化审查(EDD — Enhanced Due Diligence,强化尽职调查),可能包括:索取有关资金来源与财富来源的信息与文件、澄清交易目的、确认在职或经营情况,以及由授权人员批准建立关系。

5.4. 若风险无法降至可接受水平,或用户拒绝提供所要求的信息,公司有权拒绝建立或继续该项关系。

6. 交易监控与区块链分析

6.1. 加密货币交易在每次充值、兑换和提币时,均接受资金来源的自动核查(区块链分析,KYT — Know Your Transaction,了解你的交易)。

6.2. 平台监测可疑活动迹象,包括:与暗网市场、混币器和匿名化服务的关联,被盗资金与黑客攻击所得、欺诈方案、受制裁地址及高风险评分地址,以及交易结构化(拆分金额)、交易与所声明状况不符、账户由第三方使用的迹象。

6.3. 监控规则被触发即生成内部案件(alert,警报),由负责人员进行审查。审查后作出决定:无风险、索取补充信息、适用 EDD、暂停交易、终止关系及/或向主管机关提交报告。

6.4. 公司对案件审查过程及所作决定予以记录。

7. 转账规则(Travel Rule)

7.1. 公司确认 FATF 第 16 项建议(转账规则,Travel Rule)适用于虚拟资产转移;随着注册地司法管辖区相应要求的生效,公司将与其他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ASP)实施转账发起人与收款人信息的交换。

7.2. 向不支持所需信息交换的服务提供商的转账,以及无法获取或核实必要信息的转账,可能受到限制或被施以强化审查。

8. AML 核查期间的资金冻结与退回

8.1. 每笔兑换交易在入账及执行之前,均对收到资金的来源进行自动 AML 核查。

8.2. AML 核查被触发时(与受制裁地址、混币器、暗网市场、被盗资金或其他高风险资金存在关联),公司有权暂停执行并冻结收到的加密资产,直至核查完成。

8.3. 在核查过程中,公司有权索取有关资金来源的信息及/或要求完成身份验证(KYC)。

8.4. 若资金未通过 AML 核查且风险无法消除,被冻结的加密资产将扣除网络手续费后退回至发送方地址(即资金来源地址)。不向发送方地址以外的任何其他地址退回。

8.5. 经查明与违法活动或制裁限制有关联的资金不予退回,并可能被冻结,同时依据适用法律通知主管机关。

9. 可疑交易报告与配合主管机关

9.1. 公司依据适用法律,向授权机关提交可疑活动/交易报告(SAR/STR — Suspicious Activity / Transaction Report),并执行主管机关的合法请求。

9.2. 若适用法律禁止告知,公司不会将已提交此类报告的事实通知用户(“tipping-off”禁止规则)。

9.3. 公司不与空壳银行(shell banks)建立或维持代理行关系。

10. 记录保存与数据保护

10.1. 自业务关系终止或一次性交易完成之日起,公司对用户验证、风险评估、交易及已审查案件的记录至少保存 7(七)年;若适用法律或主管机关的合法请求另有要求,则保存更长期限。

10.2. 个人数据在履行 AML/CFT 要求所必需的范围内处理,并采取组织与技术保护措施。处理方式、接收方范围及用户权利载于《隐私政策》。

10.3. 仅在履行适用法律、主管机关合法请求或保障交易执行的公司交易对手要求所必需的范围内,方向第三方提供相关信息。

11. 问题咨询

如对本声明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平台客服,或发送邮件至《用户协议》所载的电子邮箱地址。